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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落实《上海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推进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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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创建诚信竞争的软环境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形成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1、积极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整合执法资源,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创建一个诚实可信、竞争有序的软环境。杜绝知识产权侵权商品进入商业流通领域。重点打击制作、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盗版音像制品和非法出版物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各类原创性品牌和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使企业从技术创新和品牌营销中获得高附加值效益。

  2、建设一批商业流通领域的知识产权试点企业。以上海市商业专利试点企业建设为抓手,拓展试点内容,在商标和版权上借鉴专利试点的经验和做法,推动商业企业建立保护制度。加强联锁商业流通企业总部的知识产权工作,做到从源头上遏止侵犯知识产权的商品在市场上的流通。到2010年,全区大型卖场总部力争全部进入上海市商业知识产权或专利示范、试点企业行列。

  3、加强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积极引导高新技术企业参与诚信体系认证,倡导商业流通企业参加“百城万店无假货”等活动。

  (四)完善知识产权服务功能,为知识产权发展提供有效服务

  整合社会资源,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为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提供一系列便捷高效的服务。

  1、建设上海知识产权信息工程普陀区工作站。作为市知识产权信息化工程的区域站点,根据区域内产业布局及企业的发展情况,建立与市知识产权信息平台相对接的公共信息服务平台,通过资源共享,实现知识产权的咨询检索、交易转化、分析利用等网络化一条龙服务,促进知识产权的产业化、商品化。帮助区内重点工业企业和部分高新技术企业、专利示范(试点)企业根据自身特点和条件,逐步建立专利信息数据库,充分利用专利信息资源开展技术创新。

  2、加强区域内中介机构的监督与管理。引进高水准的中介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便捷、准确、规范、优质的知识产权服务。完善本区在知识产权代理、评估、咨询、检索、交易、培训、维权等中介服务体系的建设和功能布局。

  3、充分发挥企业、行业协会、科技社团等群众组织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的作用。引导行业协会制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建立行业知识产权自我协调、自我保护、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提高会员单位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的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1、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区知识产权联席会议负责协调解决在推进计划实施中所遇到的困难与障碍,负责对推进计划的落实予以监督及考核,切实保障本计划的有效实施。要适应新的形势,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宏观决策,统筹协调的作用。

  2、设立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增强政府管理职能。区知识产权局增设专利管理科,配备2——3名专职管理人员。专利管理科的工作职责一是对口市知识产权局及其所属机构开展业务;二是作为区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全区知识产权工作,组织知识产权推进计划及各项知识产权政策的落实。

  3、形成覆盖全区的知识产权工作网络。区知识产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街道、镇、各园区、工业区和重点骨干企业设立知识产权专职联络员,形成覆盖全区的知识产权工作网络,集聚行政资源,高效开展工作。

  4、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针对目前知识产权人才匮乏的现象,充分利用国内外学习培训网络,采取“送出去,请进来”的方式,为政府部门、高校、科研院所及企业培养一批高级知识产权复合型人才。

  5、引进一批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区政府各部门、园区在招商中要积极引进一批资质齐全、业务精通、服务优质的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通过开展行业自律及规范管理活动,提高其整体水平及素质。

  (二)政策保障

  1、完善鼓励知识产权创造的引逼政策。引导大学、科研院所和企业积极开展研究开发。对注重专利开发、争创驰名(著名)商标的企业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提供相应的财税奖励和政府采购政策。对从事知识产权创造的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予以激励。在国家、市和区科技专项计划的申报推荐和审批中,突出自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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