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产业政策 » 正文

关于征集工业领域节能减排电子信息应用技术的通知

   浏览量  次   选择字号:[ ]

1页 当前第1

工信厅节函[2008]26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贸)委、中小企业局(厅)、通信管理局、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国防科工委(办),各相关协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引导中央及地方各级财政专项资金和银行信贷资金投资方向,促进重点用能企业节能减排信息应用技术发展,按照我部《落实国务院〈2008年节能减排工作安排〉,进一步加强工业和通信业节能减排工作的意见》(工信部节[2008]203号)的要求,我部拟组织编制《国家鼓励发展的工业领域节能减排电子信息应用技术导向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征集工业领域节能减排电子信息应用技术,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应用于工业企业设计研发环节,能够促进该工业领域节能减排技术进步的电子信息应用技术。
  (二)应用于工业企业生产过程环节,通过提高工业生产过程的自动化程度,提升企业和行业管理的信息化水平,促进企业资源优化和产业链合理化,达到节能降耗目的的电子信息应用技术。
  (三)应用于工业领域的最终产品中,能够减少产品使用过程中的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

    (四)促进节能减排新兴产业发展的电子信息应用技术。
  二、申报要求
  (一)报送的电子信息技术必须在工业领域设计、生产、产品等环节中得到应用检验,技术相对成熟,具有示范和推广意义,节能效果明显。
  (二)申报材料填写应真实可靠,数据详实准确。具体申报材料见附件。
  (三)各单位可同时申报多项电子信息应用技术。
  (四)提交的书面材料加盖公章后(一式两份)与电子文档一起报送至中国电子学会节能工作推进委员会。
  (五)申报时间截止于2008年12月15日。
  (六)我部委托中国电子学会节能工作推进委员会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论证和评审,并落实具体工作,评审结果汇总后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三、联系方式
  中国电子学会节能工作推进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普惠南里13号楼
  邮编:100036
  联系人:宗芳    康丹
  电话:010—68282750 68246068
  传真:010—68282750 68246068
  手机:13501200244(宗芳) 13511028281(康丹)
  电子邮件:zongfang@263.net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联系人:郜学
  电话:010—66010371     传真:010-66012611
    附件:工业领域节能减排电子信息应用技术申报材料

                          二OO八年十月二十一日

1页 当前第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