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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专利费用减缓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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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专利费用减缓须知

 

办理专利费用减缓依据:

《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三十九号公布的《专利费用减缓办法》

办理专利费用减缓所需材料:

 1、《上海市专利费用减缓证明函》(一个专利一份);

2、《申请专利费用减缓证明函》(一份,加盖企业公章)。

(注:其中减缓理由一项,事业单位填经费困难,企业单位填经营亏损,申请何种专利在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中选择其一。)

办理专利费用减缓程序:

企业携带所需材料到区知识产权局→《上海市专利费用减缓证明函》盖章→递交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上海代办处

办理专利费用减缓时限

在专利申请前办理

 

办理机构:普陀区知识产权局

地址:大渡河路1668号2号楼1101室

电话:52564588-7157, 7158

接待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0-5:30 

上海市专利费用减缓证明函.doc    申请专利费用减缓证明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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