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普陀区专利专项资助须知
申办普陀区专利专项资助依据:
《普陀区知识产权专项扶持资金实施细则》
申办普陀区专利专项资助对象:
注册于普陀区的企事业单位,且尚未纳入国家、市知识产权(专利)培育、试点、示范单位,并且该企业为专利第一申请人。申请资助的专利为2008年1月1日以后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的专利。
资助额度:
区专利申请资助额度为发明专利资助3000元/项,实用新型专利资助800元每/项,外观设计专利资助300元/项。
申办普陀区专利专项资助所需材料:
1、 普陀区专利申请资助资金申请表;
2、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相关有效证件;
3、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4、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受理缴费凭证复印件;
5、 专利代理机构出具的代理费用发票复印件;
6、 专利请求书复印件;
7、 受资助企业开具的上海市企业单位统一收据。
(注:申请表需打印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收据填写抬头为“普陀区知识产权局”,收款内容为“专利专项资助”。)
申办普陀区专利专项资助时限:
凡符合条件的企业自专利申请日起三个月内向区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科提出资助申请,逾期将不予办理。
申办普陀区专利专项资助程序:
携所需材料至普陀区知识产权局→审核合格→资助款汇入企业银行帐户
办理机构:普陀区知识产权局
地址:大渡河路1668号2号楼1101室
邮编:200333
接待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0-5:30
电话:52564588-7157、7158(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