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机构
上海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03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处
上海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
办理地址和联系方式
03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处:
地址:上海市大渡河路1668号2号楼1111室
邮编:200333
电话:52564588-7168,7169
传真:52564588-7169
联系人:顾亚敏
接待时间:周一至周四上午8:30~下午5:00(国定节假日休息)
上海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中山西路1525号1306室
邮编:200235
联系人:焦峰
电话: 61313251
传真:61313253、64682303
接待时间:周一至周四上午9:00至下午4:00(国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时限
技术合同生效后,请在30日内申请认定登记。
申办对象应具备条件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就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所订立的合同,应使用标准的技术合同示范文本(技术合同示范文本下载:技术服务合同,技术咨询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开发合同)。
技术合同必须符合《技术合同认定规则》。
申办对象应做事项及应准备材料
已生效的技术合同(技术开发或技术转让合同为一式五份,技术咨询或技术服务合同为一式三份),如须经批准才能生效的,必须出具批准文件。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一九九九年十月一日施行。
2.《上海市技术市场条例》一九九五年七月一日施行。
3.《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二〇〇〇年二月十六日国科发政字[2000]063号文发布。
4.《技术合同认定规则》二〇〇一年七月十八日国科发政字[2001]253号文发布。
5.《上海市技术合同登记管理暂行办法》一九九〇年三月一日施行的上海市政府24号令。
办事流程
03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处办事步骤
1、 卖方用户注册
卖方凭真实、有效身份证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法人代码证)到(03)技术合同登记处注册,取得用户网上登录的用户名和密码。
2、 网上申报“登记表”
卖方根据签订的技术合同内容,上网登录(http://www.ctmht.net.cn)后选择“申报登记表”,按提示逐项填写完成后提交。
3、 报送合同文本
卖方将技术合同文本报送到(03)技术合同登记处,以备审核盖章。
4、 审核登记
登记员网上查阅卖方申报的“登记表”,并根据收到的合同文本审核、认定、登记。在网上自动生成合同编号,卖方用户和管理人员可在网上查询审批结果。
5、 核定实现技术收入
卖方履行合同并实现技术收入后,持企业财务开据的“技术收入核定表”和收入进帐单到合同登记处办理核定技术收入,办理奖酬金单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