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会、协会、研究会:
为了进一步推进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简称学会)的改革与创新,规范学会管理,加强学会建设,实现学会可持续发展,上海市普陀区科学技术协会(以下简称区科协)今年将根据《上海市普陀区科学技术协会星级学会评估标准》,以及对学会各项工作的综合评定,在区科协主管及所属学会中开展2009-2010年度星级学会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凡由区科协作为其业务主管的学会,并通过最近两年民政局社团年检的区级学会均可自愿申报参加评估。
二、评估内容、标准与星级
(一)评估内容
从学会的组织管理能力、活动能力和其他等3方面共22项指标进行评估。
(二)评估标准
星级学会评估标准及分值共分三个等级,详见附件1。
(三)得分与星级
星级学会评估标准总分为200分。一星级学会得分不得低于85分;二星级学会得分不得低于120分;三星级学会得分不得低于150分。
三、评估办法和程序
(一)评估办法
1、星级学会评估及复查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坚持评估标准,公正合理,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2、此次评估组织工作由区科协学会部负责。
3、此次星级学会评估采取学会自评与区科协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自评占最后评分的40%,区科协综合评价占最后评分的60%。根据最后评分由高到低排序,最终评出三星级学会3个,二星级学会6个。
(二)评估程序
1凡申报星级学会评估的学会在收到本通知起,在2010年9月30日前,学会将盖有学会公章的《上海市普陀区科学技术协会星级学会申报自评表》(附件2)一式二份报区科协学会部,未按时上交自评表的学会视为自动放弃评估。
2、区科协学会部根据《评估标准》对申报学会填报的《自评表》进行审核并上报区科协,区科协对申报学会进行综合评价,按照权重计算得分并排序,评估结果报区科协审核。
3、获得星级学会称号的学会将获得一定的经费鼓励,此次星级学会评估结果还将作为今后学会项目经费支持的依据之一。
四、评估工作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大渡河路1668号2号楼1103室区科协学会部
联系电话:52564588-7155、7156